为给我校学生提供国外学习的经历,提高学生培养水平,根据与韩国国立庆尚大学校﹑韩国国立昌原大学校及韩国全州大学校的学生交换协议,经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我校决定于2007年3月与以上三所大学交换9名学生。现就选拔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交换学生必须为我校在校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及一﹑二年级的研究生。
2. 成绩必须在班级前50%,英语考试没有不及格现象。有CET-6级合格证书或托福成绩在550分以上,雅思成绩在5分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 本科生必须具备韩国语基础,研究生还必须有CET-6级以上证书。
4. 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以及获其他校级以上荣誉者可优先考虑。报名时出具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 报名者报名前应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保证家庭有经济基础支付在韩国就读期间的相关费用(学费免交,食宿等生活费每年约2万元人民币)。
6. 交换学生必须保证在校学习期间没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不良记录.
7. 最终选择办法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同有关部门决定。
二﹑选拔程序
1. 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交流科领取申请表,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民币。报名期限:2006年10月23日、24日两天,报名时同时出具家长同意资助去韩国学习的保证函,保证函应由家长本人签字,注明家长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保证函可先交传真件,待选中以后必须交保证函原件。
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根据报名情况于2006年10月27日下午3:30—5:30进行韩国语及英语考试,然后根据成绩,并协商有关部门于2006年10月31日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布告栏(http://ieco.qust.edu.cn)上公布初选名单。
3. 选拔上的同学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交纳手续费后办理相关的赴韩手续。
三﹑费用及学分
1. 所有交换学生在韩国学习期间的合格学分将被转移到我校,但交换学生在韩国获取学分的总数应与我校该专业该学年的学分相当,总学时不少于600。
2. 被选中的同学出国前还需交纳押金,本科二年级学生交15000元人民币,本科三年级学生交10000元人民币,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交20000元人民币,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交15000,按期回国后还本金及活期利息。
3. 出国必须交纳青岛科技大学下一学年的学费。
四、特别提示
鉴于今年我校已招收韩国语专业的学生,明年到韩国的交换学生选拔将只进行韩国语水平考试,不再进行英语考试,所以有意到韩国学习并符合条件的非韩国语专业的同学应积极报名参加此次选拔。
咨询电话:(0532)88956298,88956566 联系人:姜老师﹑南老师
报名地点:青岛科技大学东部校区南区3号楼外国语学院办公楼3楼305房间
附:申请表下载
青岛科技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0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