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6年“十一”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另,自10月1日起执行冬春季作息时间。
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青岛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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