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继续推进优秀课程及立项精品课程建设工程,落实校第八次党代会和校“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课程建设目标,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行课程优秀评估及启动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程的通知》(青科大字[2003]30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06年度课程优秀评估与检查工作。本次工作旨在通过评估与检查,督促已有的优秀课程和立项精品课程加紧建设,并继续选拔一批优秀课程和滚动立项一批精品课程予以重点建设,从而扩大我校优质课程资源并保证其建设质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优秀课程和立项精品课程检查。重点检查31门优秀课程和立项精品课程自立项以来,在原有基础上通过建设取得的成果,及课程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课程组需递交课程建设中期总结报告、课程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课程建设取得的实物成果,如教材、习题集、发表论文和课程网络资源材料(含电子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课件等,以光盘形式上报)一式1份。经检查发现课程建设不合格,学校将督促课程组定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优秀课程或立项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2.优秀课程评估。优秀课程经课程组申报,由学院审核后择优推荐至教务处,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3—4门课程。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评估方式请参见《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行课程优秀评估及启动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程的通知》(青科大字[2003]304号)相关内容。
3.校级精品课程立项。根据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学校将新立项一批精品课程重点建设。除在已有的18门优秀课程中滚动立项外,还将在本次评估为优秀的课程中择优选拔立项。申报课程组需递交文字材料和课程网络资源材料各一式1份,文字材料包括立项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和课程建设方案,电子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课件和课程负责人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4.优秀课程评选每二年开展一次,立项精品课程建设期为三年。优秀课程建设经费1万元,立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3万元。课程建设经费划拨到学院,由学院负责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管。
5.上述检查和评估将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到各学院一并进行,检查和评估均采取审阅材料、听取课程组多媒体汇报(10分钟以内)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组成员在课程建设中的参与程度将作为检查和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检查和评估所需材料由课程组和学院自备。
6.学校将从两次评估产生的立项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申报2006年度山东省省级精品课程。
7.各课程组需于3月20日前将上述检查和评估材料经学院递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教务处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