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实践、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考核。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要求,现就加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更好地发挥毕业环节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毕业环节教学质量的监督管理,各院(系)、部要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和条件,研究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使毕业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培养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
2、为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与存档,请各院(系、部)将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按《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格式要求逐一详细填写,经院(系、部)审核后,于3月10日前将该表及其电子稿交教务处教研科存档。电子稿可发E-mail至okpengchengok@qust.edu.cn
教务处
200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