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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部分分团委书记 (副书记)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5年12月27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选拔外国语学院分团委书记(正科级) 、高职学院分团委书记(正科级)、体教部分团委副书记(副科级,主持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立足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和有利于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实现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干部聘任的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条件与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理解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2.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组织纪律性强,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善于团结各方面的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3.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并掌握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申报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业务知识,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30岁以下,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的现任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学校年度考核或辅导员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本科学历的现任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且在学校年度考核或辅导员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的,可竞聘分团委副书记;硕士学历的现任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在学校年度考核或辅导员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本科学历的现任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以上且在学校年度考核或辅导员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副科一年以上的,可竞聘分团委书记;其他硕士以上学历的管理干部工作满二年、本科学历的管理干部工作满三年,具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经组织推荐,可竞聘分团委副书记;副科任职二年以上的管理干部,经组织推荐,可竞聘分团委书记。

三、报名时间、地点等事项

1.报名时间:2005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2.报名地点:青岛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3.报名方式:个人自荐或党组织推荐。

四、聘任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聘人员名单。

2.民主推荐。学校召开民主推荐会,竞聘人员演讲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

3.组织考察。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干部一贯表现研究确定组织考察对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党委研究。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决定聘任人选。

5.任前公示。任职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选拔分团委书记(副书记)报名登记表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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