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各直属单位:
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开始。为了保证申请受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06年1月5日至3月10日。
二. 申报条件
详见《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三. 申报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自2006年起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须将申报的材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交至我省受理机构。网上申报的要求,请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四. 山东省教育厅外事处负责受理省内教育系统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申报工作。
五. 我处负责该项目的咨询、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
六.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由受理机构代收申报人员的报名费、专家评审费,每人500元。
申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信息,或向受理机构咨询。咨询电话:0531-86109545,8616888转11301。另外,为方便大家咨询相关事宜,现将我处联系方式告知如下:
联系电话:88956298
联系人: 张大伟
地址:东部校区外语学院楼305室
附件: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