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5年“十一”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10月8日、9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另,自10月1日起执行冬春季作息时间,即: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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