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校直各单位:
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我市社会科学最高奖项,每年评选一次,今年进行第十九次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本次评奖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4月25日。
3、申报人须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二份(如需复印,请一律用A4纸,以便存档);报参评成果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原件一份)。
4、申报人可通过社科联所属学会或直接向市社会科学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通过学会申报的成果交纳申报费:论文类30元,著作类60元;直接申报的成果交纳申报费:论文类50元,著作类80元。
5、参评成果相关说明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页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标明姓名和单位,否则需要重新办理。
6、各有关单位请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社科工作者积极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申报工作,逾期恕不受理。
7、参评成果存档,原则上不予退还。
8、其它具体事宜请按照《青岛市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
1、《青岛市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