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于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其资助范围涵盖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并于2016年12月30日结束。
本通知包括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四类资助项目的申报,资助金额较大,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推动国家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联系人:戴尊红
联系电话:56998
附件: 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申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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