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工人先锋号”和评选推荐青岛市 “工人先锋号”、“工人先锋”的通知精神,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申报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关于青岛市“工人先锋号”和“工人先锋”的推荐,请各党总支坚持群众公认、优先一线教职工的原则,根据《青岛市“工人先锋号”和“工人先锋”评选管理办法》的条件要求,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已获评的集体、个人不可再次推荐。
关于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的申报,须已是青岛市“工人先锋号”,填写《2016年度山东省工人先锋号推荐表》(附件3)报校工会。
二、推荐名额:
每个党总支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工人先锋号”(集体)候选单位一个和“工人先锋”(个人)候选人一名。
三、推荐方式:
1.推荐受理时间为2月23日8:00-17:00;
2.推荐材料为两种:
(1)党总支推荐意见(纸质版)报校工会办公室;
(2)推荐表(电子版)报校工会邮箱:
gonghui7789@163.com;
3.不在受理时间内递交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学校将组织会议评选出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申报候选单位1个和青岛市“工人先锋号”候选单位1个、青岛市“工人先锋”候选人1名推荐到青岛市总工会。
联系人及电话: 曲绍瑜 13616424442
附件:
附件 1 青岛市工人先锋号管理办法(2014.3.26).doc
附件 2 已获荣誉名单.docx
附件 3 山东省工人先锋号推荐表.docx
附件 4青岛市工人先锋号推荐表.docx
附件 5青岛市工人先锋推荐表.docx
校工会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