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自2017年1月20日起,在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商业贷款的老师可以登陆使用网上营业厅提取公积金。此办法不受每年提取2次的次数限制。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借款人及配偶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提供两份)、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崂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通网上提取公积金业务。
办理地点:崂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5楼)。
附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关于开展因偿还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使用网上营业厅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自本通知之日起,学校财务处不再受理建设银行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的业务。其他银行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仍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因偿还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使用网上营业厅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docx
财务处
201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