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青科大办字[2018]28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18年“90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第四次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青岛科技大学2018年党政工作要点》中“90项重点工作任务”当前进展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决议,主要领导批示等确定为本年度督查督办的事项。
二、具体要求
1.认真开展任务自查。请各单位对照《2018年90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表格材料要言简意赅、突出重点,表格内容应分条描述且每项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严禁套话、空话、修饰性描述。
表格中“是否完成”一栏,需各单位根据任务具体进展情况自查是否完成。对于未完成事项,需要单独提交未完成原因的情况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2. 及时提报督查材料。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7日前,将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8年90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一览表》(只含本单位项目即可)报送至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信息科,电子版发送至dcxxk@qust.edu.cn。其他已确定为督查督办事项但仍未办结的,需按照时间节点通过OA协同办公系统提交办理结果。
学校将通过《督查简报》向全校通报此次督查结果,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督查信息科: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5004房间
联系人:卢老师,电话:88956555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2018年90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一览表.xlsx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