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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董刚  来源:学生处  责任编辑:王文艳  终审: 点击:[] 日期:2019年09月19日

各学院、校区: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年,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安全、和谐的宿舍环境,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开学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16日-9月20日各学院、校区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检查标准,对宿舍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

9月24日(周二)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宿舍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查范围

全校本专科、研究生宿舍。

三、检查人员

学生处、保卫处、研究生院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辅导员,公寓服务中心管理员,中韩公寓中心工作人员。

四、检查内容及标准

1.地面要求: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床下鞋子、脸盆等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整齐排列;地面其他物品排列有序;床底下进行彻底清扫。

2.门窗要求:门窗上无污点、脚印及球印,玻璃明净,无乱贴乱画;窗台和暖气片上干净无杂物;门框及塑钢窗凹槽无灰尘。

3.床铺要求:床面干净平整卫生,被子折叠整齐;床上、床头及周围物品摆放整齐、无床围子现象;被子朝门的方向摆放,枕头与被子对放;床上无床头桌、学习桌。

4.自习桌要求:桌面干净(含桌洞、书架);桌面上物品摆放整齐;方凳与桌子统一摆放整齐。

5.室内面貌要求:不乱贴、乱涂、乱划;室内无异味,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等;书架的书本排列整齐,其它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挂衣服、钉钉子、拉绳子;电风扇、灯罩擦拭干净;房间内卫生间清扫彻底。

6.阳台要求:干净无垃圾;无污迹;不乱堆放物品。

7.其他方面要求:宿舍门口无垃圾存放;宿舍内无烟酒、打火机、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宿舍内无违章电器,无宠物;公共区域(走廊、卫生间)、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高密校区、黄岛校区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标准,迅速组织开展学生宿舍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不留卫生死角,创建良好的宿舍风貌。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大家携手共同维护宿舍的环境卫生。要认真组织学生宿舍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各检查组(另行通知)按照本次安全检查重点事项,对所抽查的宿舍楼和房间进行仔细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中,检查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注明存在的安全问题。

3.请各学院将下周二参加验收检查的老师名单于本周四前报到公寓服务中心,四方校区报给许主任:22792;崂山校区报给隋玲老师:56659。

各学院要巩固宿舍综合治理成果,注重宿舍日常卫生的保持,积极创建优良宿舍生活环境。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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