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以TRIZ理论学习推广应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动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发掘和培育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和师资团队,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学校决定于2019年12月组织青岛科技大学首届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暨中国创新方法大赛选拔赛。
一、组织机构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
二、参赛对象及作品分类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读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毕业5年以内(2015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创业者;
(二)参赛作品分类
发明制作类、工艺改进类、创新设计类、生活创意类和创业类;
三、参赛要求
(一)报名要求
1.发明制作类、工艺改进类、创新设计类、生活创意类
参赛对象为全日制在读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每个参赛团队,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专业指导教师1人,TRIZ指导教师1人。发明制作类、工艺改进类、创新设计类和生活创意类的所有参赛团队均需以所在学院(校区)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
2.创业类
参赛对象为全日制在读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5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创业者。参赛项目由团队成员原毕业学院(校区)进行统一推荐。创业类参赛项目团队需经过20学时以上的TRIZ理论培训。每个参赛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TRIZ指导教师1人。
(二)作品要求
1、种类要求
(1)自备作品
参赛队伍运用TRIZ理论,自行提出的发明制作、工艺改进、创新设计和生活创意的参赛作品。
(2)企业委托作品
参赛队伍根据企业委托设计,运用TRIZ理论,做出的新颖的、独特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的发明设计方案。
2、作品要求
(1)发明制作类、工艺改进类、创新设计类和生活创意类
参赛作品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应构思巧妙,具备新颖性,原创性较强;参赛作品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参赛作品应具备一定的实用性,能够在社会生产实践中应用,有望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创业类
参赛团队应结合团队自身经营的项目或产品情况,运用TRIZ理论工具进行技术革新或发明创造;参赛作品应具备良好的用户体验,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参赛作品应能够在社会生产实践中应用,并具备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规格要求
1.参赛作品的实物样机或模型,其中实物样机体积原则上不超过2立方米且最长尺寸不超过2米。
2.介绍作品的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
(四)提交要求
1.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应是参赛团队的原创作品;实物作品运送工作由参赛队伍自行负责;参赛队将作品方案(包括:发明创意、原理图、原理、设计创新点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等、查新报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作为作品申报书附件一同上报。
注:所有类别参赛作品提交的申报书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2.规范填写报名表和作品申报书。
严格按照如下编号填写报名表和作品申报书(详见附件):
A为发明制作类、B为工艺改进类、C为创新设计类、D为生活创意类、E为创业类。如:XX学院发明制作类作品编号为A001,工艺改进类作品编号为B001,以此类推
3.入围决赛作品申报书封面需按颜色分类进行胶装,一式五份。(发明制作类为红色、工艺改进类为黄色、创新设计类为蓝色、生活创意类为紫色、创业类为绿色);
(五)指导教师要求
1.导师推荐理由应言简意赅、实事求是,能够突出作品亮点;
2.指导参赛学生填写作品简介及TRIZ理论工具的应用过程;
3.保护学生知识产权。
四、大赛流程
(一)申报阶段
11月29日前各参赛学院(校区)提交参赛作品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和申报书电子版发至大赛指定邮箱。
(二)初评阶段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函评,确定进入决赛作品。
(三)决赛阶段
12月上旬组织决赛作品现场答辩,确定获奖等级。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审标准
评审采用函评会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会评时原则上每个参赛项目汇报3分钟(可结合演示),专家提问3分钟。比赛评价指标如下:
(一)评价指标
1.发明制作类
(1)参赛作品应用TRIZ理论情况(30分)
(2)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20分)
(3)发明制作类和工艺改进类:结构(或工艺)简单、可靠、实用性强(20分)
创新设计类和生活创意类:内容结构清晰、图表设置规范(20分)
(4)具有市场推广价值(15分)
(5)答辩表现(15分)
2.创业类
(1)具有突出的市场价值(30分)
(2)参赛作品应用TRIZ理论情况(20分)
(3)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10分)
(4)用户体验良好、实用性强(请提供用户使用证明或者销售合同相关证明)(25分)
(5)答辩表现(15分)
(二)对于已申报专利的作品初评加2分;校企成果对接的作品决赛加3分。创业类作品在参赛之前成立公司加5分;获得投融资机构投资的作品决赛加3分(时间截止2019年11月30日)
(三)函评分数占总分的30%,会评得分占总分的70%。
六、奖项设置
根据函评成绩确定进入决赛名单。决赛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最终确定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30%(以报名参赛团队的总数量为基数),获奖团队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其他奖项
“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十、知识产权保护
(一)参赛作品的专利申请等权利原则上归属设计和制作人员。
(二)学校有选择参赛作品用于保存并展示的权利。
(三)参赛作品不得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对于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一切后果由参赛队和相关责任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孙振海、楚晓俊
联系电话:8895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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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