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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秋冬季防火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来源:保卫处  责任编辑:王文艳  终审: 点击:[] 日期:2019年11月08日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秋冬季节是火灾的易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清除消防安全隐患,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保卫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消防工作责任

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青岛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青岛科技大学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因管理疏忽、责任不清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将依照《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二、全面、深入排查火灾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秋冬季火灾发生特点,重点排查整治学生宿舍、教职员工宿舍、商业网点、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使用情况;各实验室化学试剂分类分区存放及废旧液处理情况。严查消防违章行为,杜绝消防安全隐患,从源头扼制火灾的发生。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进行自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检查内容

1、各单位落实《青岛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要求消防巡查、检查、会议记录等档案完整;

2、各单位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情况,要求电气检测、检查记录完整,后勤食堂油烟道清洗记录完整;

3、各建筑内消防通道畅通情况,要求所有建筑内消防通道无杂物阻塞,安全出口无封闭现象;

4、各实验室教学、科研、生产设备安全运转情况,要求实验过程中有人员值守;

5、各学生宿舍楼、教工单身公寓安全用电情况。

6、校园内消防设施运转情况,要求消防设施正常运转,无损毁。

联合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规用火用电、阻塞消防通道、遮挡消防器材、实验过程无人值守等违章行为,现场取证,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不整改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四、检查时间与方式

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5日,根据附件中的任务分工,各检查组自行安排检查,并及时督导整改。

 秋冬季防火安全检查督导小组工作分工.docx

 2019年秋冬季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xlsx

教 务 处

学 生 处

研究生院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后 勤 处

保 卫 处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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