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大精神”、 践行“橡胶品格”,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青岛科技大学先进人物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全校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在为建设“双一流”和“五有”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中建功立业,在学校即将迎来建校70周年之际,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一、 评选范围
青岛科技大学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也可推荐各类团体和集体。
二、评选名额
个人(团体)10名(个)
三、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基层党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推选人物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一)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为推动学校发展、提升学校声誉做出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得到师生校友和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三)在敬业奉献、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事件和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师生校友和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四)个人或团体的事迹,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反映了时代精神,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取向;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五)个人或团体事迹主要集中2018-2020年度,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道德感召力。
四、评选程序
(一)推选阶段(7月中上旬)。以各党总支为单位推荐2-3位候选人。候选人需填写《第五届“青科大年度人物”推荐表》,形成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提供横版生活照1张(电子版,JPEG格式)。
(二)审议阶段(7月下旬)。组委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选,确定20名“青科大年度人物”候选人。
(三)公示阶段(8月)。学校校园网、新媒体(微博、微信)平台刊发提名候选人事迹,并开展网络点赞展示。网络点赞结果将作为判断参选个人或团体社会影响力的依据,最终评选结果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确定。
(四)终评阶段(9月)。在学校建校70周年活动月期间举行颁奖典礼。组委会将通过校内外媒体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师生员工及校友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体申报。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等进行推荐评选,确保质量。
(二)申报个人或团体要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实事求是撰写事迹材料,推荐单位要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相关材料经单位汇总、审核盖章后,于7月20日前统一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宣传部。纸质签章材料报送一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三)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4027房间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园园88959192,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xcb@qust.edu.cn
附件:通知及表格.docx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