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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面试通知
作者:人事处  审核: 来源:人事处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20年07月29日

按照《招聘简章》有关要求,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学校确定了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http://zp.qust.edu.cn)。

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附件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达指定集合地点。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参加面试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按笔试进校要求进入考场。

四、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

五、面试人员需现场核验证明材料(现场收取复印件),相关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5.中共党员证明;

6.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骨干,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骨干;院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

证明材料如经核查与招聘要求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七、防疫要求。面试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现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情形,能及时联系学校,做好应急处理。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面试安排.docx

青岛科技大学

2020年7月29日

  •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xlsx】已下载
  • 附件【面试安排.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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