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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通知
作者:人文社科处  来源:人文社科处  责任编辑:吕艳萍  终审: 点击:[] 日期:2020年10月09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量和立项层次,提升人文社科整体学术水平,全力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切实增加申报数量

1.各单位所属的在岗教授、副教授、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全日制博士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应申报国家社科基金。

2.各单位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会,全面筛查可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情况,确定申报人员名单及选题,并在10月26日17点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报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发邮箱。

3.2015—2020年新引进人才符合申报条件未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者,我校不予推荐2021年度发布的其他各类限项项目。

4.在聘期内的特聘教授应申报而未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者,我校不予推荐2021年度发布的其他各类限项项目。

二、精心论证,努力提升申报质量

1.各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和教师,召开至少两场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经验交流会。

2.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选题论证、凝炼申报题目,每个选题由3-5位国家社科基金省外会评专家论证,对申报书提出修改建议,每位专家论证的申请书数量不超过5份。两轮论证专家尽量不重复。专家名单及开会时间、地点提前3-5日报人文社科处。

3.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和推荐会,会后各单位将专家最终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并督促和提醒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修改。

三、其他

1.最终申报时间安排根据全国规划办的申报公告以及省规划办的申报通知及时调整。各单位应在截止日期前统一报送规定材料。

2.人文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陈建春,联系方式:88956998,rwskc@qust.edu.cn 。

人文社科处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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