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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首问负责制的通知
作者:机关党工委  审核: 来源:组织部  编辑:吕艳萍 点击:[] 日期:2020年12月02日

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现就进一步规范落实机关首问负责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制度

首问负责制是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首次接待者(即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办理、引导、转接或上报,完善工作记录和反馈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

首问负责人要按规定实行挂牌上岗服务,遵循热情主动、服务规范的原则,及时为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事项。不能及时办理,要说明理由,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二)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

相关工作人员因事暂不在岗位,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事后应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如遇重要或紧急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请示上一级领导,并答复服务对象。

(三)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

首问负责人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与相关部门联系,并主动帮助联系有关工作人员或告知相关部门电话。

三、工作要求

(一)首问必接。对来电、来人要先听、先问、先记,不得出现无人接听的情况。

(二)首问必答。对本岗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准确回答,不得以“我不知道、不归我管”等理由推卸责任,不得推给其他人或部门。

(三)首问必导。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必须负责引导,给予帮助。

(四)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偏差或不知情由的服务对象,要坚持原则,耐心细致解释说明,作好疏导工作。

四、监督管理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首问负责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首问负责制负总责,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首问负责制摆在推进从严治党、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高度上认识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工委负责对首问负责制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正、反面典型事例,同时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问责意见。

举报电话: 0532-88956826

举报邮箱: jgdgw@qust.edu.cn

青岛科技大学机关党工委

202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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