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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王曼  来源:科技处  责任编辑:吕艳萍  终审: 点击:[] 日期:2021年01月08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20日16时截止,请各位申报人于3月10日前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中提交申请书以便于学校进行审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

2. 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2021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4.请各学院按照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好本单位的国家基金动员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科研人员参加学校的各类申报讲座,做好申请书专家修改工作环节,用好用活学校的各项激励政策,切实提高申报书的质量,努力实现突破。

二、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管理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填写账户申请信息(见附件)后向学校科技处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曼

联系电话:8895932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户注册申请信息表.xls

科技处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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