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省军区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优待机制,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给予退役军人等办理“荣军卡”,这体现对军人的尊崇和对退役军人的尊重,“让军人成为社会最尊崇的职业”,习近平的话温暖了无数现役和退役的军人心。青岛市将退役军人的权益保障和对退役军人及军属的服务,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水平。此次青岛市给予的优待政策,关系到相关师生切身利益,望各单位把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师生。正值军改后首次执行一年两次征兵工作,2021年度春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报名体检,也是一次很好的宣传,让我校更多优秀毕业生,优秀人才能够也愿意投入到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中去,这样才能让人民军队成为更为强大和稳固的坚强柱石。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办理人员范围
(一)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信息采集,经审核确认的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
(二)已移交我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以及驻青军队干休所服务保障的离退休干部。
二、使用范围
“荣军卡”持有者本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免门票费游览政府定价的公园等场所(不包含其他消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三、办理程序及启用
(一)集中办理(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办理“荣军卡”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集中签署授权书办理,由镇(街道)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统一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携带身份证到所属的军休服务机构集中办理。
(二)个人办理(长期)。集中办理阶段结束后, 符合办理“荣军卡” 条件的人员(含当年度退役的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等),在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后,持身份证等到”荣军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换卡程序与个人办理程序相同。
(三)“荣军卡”启用。“荣军卡”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其使用应遵守琴岛通卡和银行卡的有关规定。 “荣军卡” 实行实名制管理,不得转借、销售和伪造,使用“荣军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时, 应主动出示刷卡, 接受工作人员查验。已办理“老年卡”“优抚卡”“残疾卡”“献血荣誉卡”“学生卡”等琴岛通免费卡或半价卡,并符合办理“荣军卡”条件的人员,可自愿办理“荣军卡”,原卡停用(原卡个人充值余额予以退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优待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公园等场所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让广大退役军人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关怀温暖。
(二)统筹协调推进。“荣军卡”办理和使用涉及部门多、落实环节复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密切配合, 各尽其责,统筹推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荣军卡”发放工作为契机,运用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告栏、电子屏等不同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政府定价的公园等场所应在售票处或入 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门票”固定标识。通过举办发卡仪式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营造尊崇现役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附件:青岛市持 “荣军卡”可免门票费游览的公园等场所名单.docx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