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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遏制危险废弃物倾倒和丢弃的通知
作者:顾姗姗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责任编辑:吕艳萍  终审:2021-03-09 14:36:25 点击:[] 日期:2021年02月04日

各位老师、同学:

据新浪网报道,1月31日晚,山东省诸城市发生一起违法倾倒化工废料事件。根据诸城市官方最新通报,此事共造成37人中毒,其中4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

据新浪网报道,同年1月9日晚21时40分,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查处一起犯罪嫌疑人在运河区小王庄镇一废弃厂池中倾倒液态危废造成有毒气体挥发的案件。该案导致8人住院治疗,其中3人危重。

2020年10月20日,由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新增“废弃处置安全”章节,规定了20余种行政处罚措施,这意味着今后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问题将有法可依。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规范处置工作,学校每年多次集中组织危废转运工作。在危废移交转运过程中,屡次出现个别同学随意丢弃危险废弃物的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近日,个别学院出现因倾倒废液致使下水管破裂的情况,相关实验室的部分学生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

在此,我们郑重提示各位老师、同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对于随意倾倒、丢弃危险废弃物的人员,学校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敬请周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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