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激励广大师生学习历代仁人志士、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崇高品德和爱国主义情怀,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效果,党委宣传部决定开展爱国主义诗词书法作品征集活动。本次活动由艺术学院、海洋学院承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诗言党史——革命诗词我来书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
三、征集时间
2021年4月27日—5月28日
四、征稿要求
1.以历代仁人志士、无产阶级革命家爱国主义题材的诗词作品为内容,进行书法创作。
2.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投稿作品分硬笔、软笔两部分。
软笔部分: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一律竖式。(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硬笔部分:字数不限,A4纸大小,请使用黑色墨水。
3.投稿数量:每人投稿不超过2幅。
4.填写信息: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书体。投稿作品落款使用真实姓名。
五、作品提交
1.请按要求填写书法作品信息表(附件),随作品一并寄送。
2.投稿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下午5时。
3.投稿地址:
崂山校区:艺术学院楼204办公室;
四方校区:一号行政楼海洋学院202办公室。
六、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1.评选方式。作品评选由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委托专家形成评审意见。
2.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各奖励价值不等的奖品1件。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一、二、三等奖作品将择优为校方收藏,并发放证书。
3.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4.获奖作品将由承办方统一展览。
七、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2.所有获奖作品由主办方收藏,主办方除向应征者支付获奖作品的奖品外,不再支付其他报酬和费用。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奖作品视为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者参选即视为认可前述条件。
4.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主办方不承担参选作品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任何责任,相关责任由相应应征者承担。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艺术学院、海洋学院。
附件:书法作品信息表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海洋学院艺术学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