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35号)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向全校和广大校友征集疫情防控档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内容
各单位归档内容详见《青岛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归档范围》(见附件)。主要包括纸质文件、相关照片、视频、实物等不同类型材料。
二、归档时间
请各单位将本部门2020年度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材料于6月20日之前完成归档,2020年以后形成的疫情防控工作材料随办随归。
三、归档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学校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了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这是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有利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学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经验借鉴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按时、按质完成相关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任务。
2.突出重点,应归尽归。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征集工作,及时跟进,全面收集,确保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及时有效,应收尽收。凡是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和参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载体的记录(包括纸质材料、图片、声像、电子文件和实物等),均纳入收集归档范围。
3.严格标准,规范整理。各单位要收集的文件资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完整,既要充分体现学校师生及校友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也要符合档案管理的规范。在收集归档过程中,要严格工作标准,按照档案馆归档材料整理要求,分门别类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纸质疫情防控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要求材料用纸规范、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完整、真实有效。电子照片及视频信息至少应包含事件、人物、人物身份、时间、地点、主题和摄影人及时间等要素,实物需标注来源,网站网页、微信公众号文章转换且保存成PDF格式。
4.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严禁将属于归档范围的疫情防控材料据为已有或放置部门自行保管。对于不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疫情防控档案,擅自带走、留存、转移、销毁疫情防控档案,造成档案流失和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如归档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档案馆。
联系人:李世鑫 电 话:88958622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档案归档范围
档案馆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