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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辅导员队伍与思政课队伍相互兼职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海波、盛霄飞  审核:王丽 来源:学生处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21年05月31日

青科大学字〔2021〕17号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队伍与思政课教师队伍相互兼职暂行办法》(青科大党字〔2021〕61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1-2022学年辅导员队伍与思政课队伍相互兼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我校专职辅导员、思政课教师。

二、选聘条件和要求

1.辅导员兼职思政课教师条件:

(1)中共党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

(3)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素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思政课教师兼职辅导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掌握学生工作实务相关知识。

3.未尽事宜,请详细参阅《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队伍与思政课教师队伍相互兼职暂行办法》(附件1)

三、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思政课教师经所在学院(校区)同意后填报申请表(附件2),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分别向兼职所在学院提出兼职申请。马克思主义学院新进教师自入职之日起,需兼职辅导员工作至少两年。

2.请意向兼职的老师,将“申请表”于6月10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2009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到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别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3.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兼职辅导员、兼职思政课教师分别进行考察,提出建议名单。

4.经学校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两支队伍相互兼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兼职名单后,由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别备案,并组织相关教师于2021年秋季学期上岗。

辅导员兼职思政课教师联系人:孙璐,电话:88958268

思政课教师兼职辅导员联系人:刘海波,电话:88957978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队伍与思政课教师队伍相互兼职暂行办法.doc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队伍与思政课教师队伍相互兼职申请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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