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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作者:金懿  审核:王雷 来源:人事处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21年06月20日

按照《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学校确定了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应聘人员通过登录招聘系统(http://zp.qust.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附件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达面试地点。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人员需现场提供核验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2.国内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先参加面试,并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5.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②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有主要学生骨干任职经历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骨干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骨干,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骨干,须提供《任职主要学生骨干证明》,院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

6.应聘教师4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应聘辅导员5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此次面试,相关要求同辅导员1-4岗位要求。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就业推荐表核查原件交复印件,其余材料一律交原件。

证明材料如经核查与招聘要求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教师1-4岗位还需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内容根据应聘岗位专业自行选择,不提供PPT演示。教师2、3岗位可展示自己创作作品1-2幅。

五、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9:00-16:00参加心理测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心理测评结果作为录用重要参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防疫要求。面试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现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情形,及时联系学校,做好应急处理。考生须再次提交《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健康信息自2021年6月19日起填报。

青岛科技大学

2021年6月20日

附件1: 2021年青岛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pdf 

附件2:面试安排.xlsx 

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心理测评工作说明.docx 

附件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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