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所):
临近学期期末,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学校近期将对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集中转运,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回收对象和安排
(一)回收对象
1.实验室废液;
2.实验室固废:空试剂瓶、实验中使用污染过的针头以及枪头、手套、离心管等塑料类废物、碎玻璃及针头。
注:此次不收集过期药品,后期将对过期药品进行专项处置。
(二)回收安排
收集地点:CCE大楼东侧通道,具体如下图所示:
收集时间:7月12日(周一)
9:30-11:00 收集CCE大楼各实验室危废
11:00-12:00 收集都市科技园各实验室危废
13:00-15:00 收集其他实验室危废
注:为减少收集危废排队等候时间,请各实验室按照分配时间段运送危废;如遇恶劣天气等因素,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期间请各实验室妥善保管待移交的危险废弃物。
二、相关要求
(一)危险废弃物规范包装
请各实验室根据《危险废物包装技术指导》(附件1)提前做好规范包装、粘贴标签、登记造册等工作,如因包装不合格而不予接收转运,面阻莫怪。
(二)确保转运移交过程安全
搬运前检查容器的密封性,对废液桶及包装箱进行检查,确保废液桶盖拧紧不洒漏并留有一定的余量、固废包装箱用胶带固定牢。
参与危废运送人员须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穿防护服或白大褂、戴防护手套等,在确保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开展危废物转运移交工作。
三、回收流程
危废处置公司安排专人接收实验室废弃物。交接过程中危废处置公司、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危险废物交接人员三方现场称重、记录装车。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四、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对于移交过程中随意丢弃危险废弃物的人员,学校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联系人:顾姗姗邹晋
联系电话:8402282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9日
附件1:《危险废物包装技术指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