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国庆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0月1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日)放假。
10月4日(星期一)-10月8日(星期五)正常上班上课。9月25日、26日,10月9日、10日正常公休,有教学计划的按照原定计划执行。未执行的假期在2022年寒假中补足。
如因特殊情况需对放假安排作出调整的,届时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鼓励引导广大师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鼓励就地过节。确需离开学校驻地的,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非必要不出省,从外地返青时须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2.放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后勤保障工作。要切实做好突发事件报告、舆情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国庆假期后,每日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