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学校确定了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通过登录招聘系统(http://zp.qust.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附件2。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辅导员5岗位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即可)以及资格审查材料到达面试集合地点。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供核验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先考试,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须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
4.招聘岗位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
5.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5)。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一年以上(除假期以外累计10个月)。院级、班级、党(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6.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附件6)。
7.应聘校医1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书,核查原件交复印件,其余材料一律交原件。
证明材料如经核查与招聘要求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辅导员1-4岗位、管理1岗位、教辅4、5岗位、校医1岗位采用综合答辩的方式;教师24岗位采用答辩和试讲相结合方式,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内容根据应聘岗位专业自行选择,不提供PPT演示。
五、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所有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作为录用重要参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心理测评安排见附件2。
七、考生应在开考前3天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生及时向我校报备(报备电话:0532-88959097)。面试当日或面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由医务人员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面试,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N95或KN95口罩。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建议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出考点期间佩戴口罩。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pdf
附件2:面试安排.pdf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
附件5.: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doc
附件6:研究方向证明.doc
青岛科技大学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