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13]14号)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学校决定,从2014年3月至6月底,在全校组织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做好学校专项整治各项工作,3月6日上午,学校在崂山校区4008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对我校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瑞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职能部门和有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张景瑞主持。

王瑞芳结合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我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山东省教育厅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中涉及的七方面整治工作,是山东省教育厅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大量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经过深入调研总结归纳出来的,体现了教育系统民情民意,也是高校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师生提出的、大家关注度很高的共同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抓好七方面整治工作,要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真查真改,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对准“四风”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长效机制。
第二,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认真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开展对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要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中之重;要以制度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要严格执行纠正“四风”的要求,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第三,强化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要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公开接受师生监督,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学校要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督促整改落实;要通过相关渠道,及时发现问题,要用制度来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强化责任追究的意识,学校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认真、不负责,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治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要求,严肃追究责任。
会上,纪委副书记张景瑞部署了学校《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内容,对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