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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新一轮处级领导干部聘任工作动员部署会
作者:马寒 聂法良  来源:  责任编辑:聂法良  终审: 点击:[] 日期:2013年12月04日

12月4日上午,学校在崂山校区第三报告厅召开新一轮处级领导干部聘任工作动员部署会。学校领导,处级干部,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高青对处级领导干部聘任工作进行动员。校长马连湘主持会议。

高青在动员讲话中说,干部聘任工作是学校的一件大事,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对学校事业发展关系重大,广大干部和教职工非常关注。这一次干部聘任工作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行的,是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形势下进行的,我们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的《实施意见》,认真扎实地做好这一工作,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高青就做好本轮干部聘任工作进行了以下强调和说明:

一、把干部聘任工作和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高青说,目前,我校的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阶段。全校广大党员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通过深入学习,不断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形式,深入听取师生意见,全面查摆问题,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按照“三个摆进去”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同时,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努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高青说,11月23日,学校党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已经召开。中层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正在陆续召开。从时间上看,干部聘任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第三个环节即“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同时进行。我们要把两者很好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推动干部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干部聘任工作的成效来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二、要把干部聘任工作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高青强调,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要议题,是我们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全会是我们党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对于我们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深化学校改革,推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理论联系实际,以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全会精神指导干部聘任工作,以干部聘任工作来落实全会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要求。

三、关于干部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一是干部任期交流。高青指出,关于干部的任期、交流,依照我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原则执行。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本轮聘任要加大干部交流转岗力度。学院和机关交流任职,鼓励有条件的干部转到专业技术岗位,是这轮聘任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一个新的地方,这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深化我校干部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是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职工关于干部工作意见建议的回应,是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具体举措,是学校进一步营造“学术本位”氛围的具体措施。学校也将为转岗的干部业务进修提高提供支持。二是关于调整变化的机构、岗位,是按照省编制委员会的批复,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确定的。三是聘任的步骤程序、时间安排,按照“先考核,后聘任;先正处,后副处;先调整,后选拔”的步骤,大致12月中旬完成正处级干部的调整,12月下旬完成正处级干部的选拔,明年1月上旬完成副处级干部调整,1月中旬完成副处级干部选拔工作。

四、严明纪律。高青指出,本次聘任工作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进行的,广大师生、上级党组织都抱有高的期望。我们要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以实际行动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展示广大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要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第一,广大干部要顾大局、识大体、讲党性、讲原则,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第二,要坚守岗位,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在工作交接之前,恪尽职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克服临时观点和不负责任的态度。第三,干部离开现任岗位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第四,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即“五个严禁、17个不准”。参加选拔人员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找关系、拉选票、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其选拔资格。在组织考察中,严禁拉帮结派和从事非组织活动,对于托人说情和跑官要官者,一律不予任用。学校领导和考察工作组成员要带头执行“五个严禁17个不准”,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五、加强聘任工作的领导。高青表示,干部聘任工作在学校党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干部聘任工作负领导责任。干部聘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通过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聘任工作,把中层班子配好,把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出来,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为强大动力,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断开创学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马连湘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干部聘任工作中要特别做好交接,把经验、做法以及需要完善的地方,全面交接给新任领导,这对于后续工作会起到很大促进,对学校整体的发展十分重要;各单位要严肃换届纪律,认真领会贯彻高书记讲话精神,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学校文件中的政策要求,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次干部聘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学校下一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会上,组织部部长吕万翔传达了《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处级领导干部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指出,新一轮处级领导干部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不断完善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机制,着力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重视年轻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加大干部交流、转岗力度,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改进作风、崇尚实干、注重科学发展实绩,为建设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聘任工作的原则是: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4.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任职条件与资格是:参与本次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的人员应具备我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与任职资格。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现职处级干部经2011-2013聘期届满工作考核(或试用期考核)成绩为优秀、合格者,方可进入新一轮聘任。现职处级干部年满57岁的,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年满56岁的,经本人申请、党委批准,可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可根据自身情况,由本人提出转任相应职级调研员或转聘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由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并执行相应的政策(包括工作要求、津贴待遇、延缓退休政策等),期间不再进行调整。

干部的任期、交流要求是:干部的任期、交流等事项依照我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执行。正处级领导干部任现职满两届(或六年)的,须交流或转岗。学术带头人担任教学单位行政正职的,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应超过三届(或九年)。任现职满三届(或九年)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也须交流或转岗。为了保持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同一部门或班子中同时交流人数需要适当控制。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宜交流或转岗的,由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需交流或转岗的干部,由本人提出交流到其他管理岗位任职或转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志愿,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为了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在本次干部聘任中将积极推进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处级干部与教学单位处级干部之间的交流任职。对于在管理工作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及教学科研能力的干部,鼓励其转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校有关政策,为其提供国内外访学进修等政策及经费支持。同时,合理引导具备相关条件和资格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教学单位处级管理岗位的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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