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由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统战处副处长窦爱民、张玉霞组成的检查组来我校检查《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校党委书记高青,副书记王瑞芳,学校办公室、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学院党总支书记参加了汇报会。

窦爱民首先就检查贯彻落实《条例》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作了说明,她指出,此次检查,主要是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各高校贯彻落实《条例》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高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高青代表学校党委对检查组来校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王瑞芳结合学校实际,从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情况,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情况,党管干部工作情况,党管人才工作情况,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党组织对工会、教代会领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八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我校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检查组还同与会人员就我校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座谈交流。
检查组对我校贯彻落实《条例》的做法及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学校进一步对贯彻落实《条例》的好做法、好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强研究分析,不断规范和改进,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