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贻琦先生有一句名言:“我这个大学校长是帮教授搬凳子的。”梅先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中,作为学校的机关人员,也应该发扬和践行“搬凳子”精神。
首先,“搬凳子”应当搬在其时,就是要把工作做在师生最需要的时候。机关人员应随时掌握师生的动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求所需,心里装着一本明白账,哪怕是对那些鸡毛蒜皮的细节,也不可等闲视之。土地革命时期,毛主席曾要求苏区干部,“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机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也要从小处着眼、从细处入手,对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时时牵挂、处处留意、事事关心。比如,对于身边老师,他们家里老人的健康、孩子的教育、配偶的工作,是不是应当关注一下?对于身边的学生,当他们生病了、挂科了、失恋了,是不是应当关照一下?“饿时吃糠甜如蜜,饱时吃蜜也不甜。”正当师生有“坐下”的需要,我们适时地、热诚地搬来了凳子,就是把服务做到了他们的心坎儿上。这种“雪中送炭”、“白衣送酒”的举动,比之那些不痛不痒的“锦上添花”或是后知后觉的“事后诸葛”,其效果要好的多。
其次,“搬凳子”应当搬得其所,就是要为师生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现实中,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但在某一个特定的范畴内,总有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作为机关人员尤其领导干部,要善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凭借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从纷繁复杂的表象中准确把握师生“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而精准发力、着重应对、妥善处置。如果师生想“坐下”的时候,你不是搬来一把凳子,而是弄来一张桌子,岂不是大谬?更有“任性”者,不分青红皂白,不懂得“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仅从以往经验或主观臆断出发,只管呼隆折腾,胡乱作为一气,帮了倒忙,添了乱子,甚至让师生产生“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的厌嫌,那还真不如不做为妙。
再次,搬凳子应当搬之以情,就是要满怀真心实意地为师生办事。为师生“搬凳子”的举动,应该是发自肺腑、心甘情愿,而不是把责任当恩赐,把履职服务变成颐指气使。师生们心里都有一把尺子、一杆秤,必然会对每个干部的德才素养以及所作所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机关人员只有在搬来凳子的同时,捧着一颗真心来,才能真正赢得师生的信赖和尊重。
(原载于《青岛科技大学报》796期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