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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五有】“五有”大学目标下法学院的定位与发展
作者:法学院 王金堂  审核: 来源:校报 宣传部  编辑:李鲲鹏 点击:[] 日期:2017年07月06日

伴随着国家以“双一流”建设为核心的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的确立,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科学地提出了建设“有精神、有文化、有责任、有活力、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为学校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与路径。作为学校非传统优势学科的法学学科如何发展,取决于法学院在我校建设“五有”高水平大学的历史进程中的定位与作为。

在实现创建“五有”大学和推进“双一流”建设中,法学院将秉承“崇德重法,博学笃行”的院训,统筹协同发展法学和社工学科,建设一所精而强、博而雅,有精神、有文化、有美誉、有特色的法学院。具体而言,法学院师生将在下列领域重点发力:一是强化法学院学术氛围建设,形成人人做科研,竞相出成果的良性科研生态环境。由于历史原因,法学院大部分教师认真做好了备课上课等日常工作,论文、著作和高级别科研项目产出相对落后。这种局面不能适应“双一流”和“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新形势,法学学科未来要建成一流学科,必须抓住科研这一关键环节。为此,法学院出台了《高水平论文补充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创设了“崂山法学名家论坛”、“崂山社工名家论坛”、法学院研究生学术沙龙等品牌学术活动平台,多管齐下激发师生的科研活力。二是努力实现法学硕士一级授权点的突破。只有获得学术型法学硕士一级点,才能使法学院跻身省内法学教育第一方阵,彻底解决法学学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在此基础上,力争新上MSW(社会工作硕士)专业硕士点。三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全面推动法学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法学院将开门办学,将活跃在法律实务和社会工作实务一线中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专业社工人员请到学校,一起讨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设何种课程、采取何种人才培养模式将由校外专业人士和法学院教师协商确定,使我校培养的法学和社工专业人才学其应学、学有所用。四是以全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和研究生“双师制”为抓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法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对每一名本科生从一年级起配备导师,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将参与导师的科研活动并由导师带队利用暑期进行社会实践,以此来切实加强对学生实践和科研能力的培养。五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开门办学,实现对学校和社会两方面资源的统筹和深度利用。法学院已经在本科生培养过程中,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建设“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每年派出90余名学生分两批到中院实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未来法学院将和青岛市海事法院、崂山区法院深度合作,双方将向对方开放使用模拟法庭(大法庭)、物证技术实验室、法学案例资料等硬件及软件资源,双方共同全过程培养学生。

法学院师生还将主动承担起法治宣传教育、辅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校、为师生依法维权等社会责任,在服务学校和师生的过程中彰显法治的魅力。相信在学校支持和法学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一所精而强、博而雅,有精神、有文化、有美誉、有特色的法学院将熠熠生辉!

(原载于青岛科技大学报总第799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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