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正式提出了申请慈善组织的认定,并顺利通过认定,成为了省内为数不多的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高校基金会。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迈入了法治化轨道,国家将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建设。《慈善法》实施后,《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及一些优惠政策也相继出台,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基金会、慈善总会、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热情。慈善组织的认定为学校基金会加强自身建设、拓展捐赠业务、提升社会形象提供了重要途径。
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健全制度、拓展资源、精心筹划、扎实工作,公益项目不断完善,筹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开创了学校公益慈善事业的新局面。由于各项工作突出,基金会被评为省属高校首家4A级基金会,并当选为山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第一届理事单位,此次顺利升级为省管慈善组织,标志着基金会工作得到了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