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的认定结果公示的通知》发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等5个地方和北京大学等24所高校被认定为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青岛科技大学名列其中,而且是获批的3所非部属高等学校之一,也是本批次山东省唯一入选的高校。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的获批,实现了青科大国家级平台的又一新突破。
在年初疫情高发期间,学校接到申报通知后,校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聚力推进,攻坚克难,不断总结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凝练技术转移转化特色,多次征求校外专家意见,不断提高申报材料水平和答辩PPT水平,历经初审77进53和通讯答辩评审53进24,青岛科技大学被教育部认定为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之一。
2018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了入选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的基本条件是: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此次成功入选该名单的高校将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
(撰稿:刘玉梅,审核:李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