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崂山区纪委监委共同签署《校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姚锋,崂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文建出席签约仪式。
学校纪委副书记丛海燕、崂山区纪委副书记王岩代表校地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备忘录》是双方在前期干部学习培训、具体案件办理等方面建立良好合作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就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校地合作达成的共识。《备忘录》对校地双方的牵头联系部门进行了明确,并在校地合作原则、合作重点、保障机制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有利于充分发挥校地各自优势,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形成相互支持、共同提高的长效机制,凝聚合力推动校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双方领导一致表示,签订《备忘录》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强化校地协同配合,优势互补,推动全方位的合作不断深化并取得实效,推动实现校地双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努力成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校地合作的典范。
校纪委副书记王江忠、区纪委副书记王因玉及双方内设机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