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28日 (星期六)、4月29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29日(星期日)、4月30日(星期一)。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放假期间的教学安排按教务处、研究生处通知执行。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稳定等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师生员工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另,自5月1日起执行夏秋季作息时间,即: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上一条:2012年“五一”放假本专科教学调整通知
下一条:关于规范人员经费发放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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