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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洁青岛”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马寒  责任编辑:纪检监察室  终审: 点击:[] 日期:2015年05月25日

各学院、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近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全国开展了“清廉中国” 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征集活动,青岛市纪委也发出通知开展“廉洁青岛” 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征集活动,为深入推进我校第四届“廉政文化建设月”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持续开展,大力开展廉洁校园建设,拟组织开展“廉洁青岛” 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清廉青岛”为主题,运用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的形式,传播正能量,鞭挞腐败行为和丑恶现象,突出反映廉洁从政从教理念。

二、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从即日起至8月31日

(二)作品评选阶段:9月份,作品按照新闻摄影类、公益广告类、漫画类,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三)表彰展示阶段:10月份,评选结果在市纪委网站公布,获奖作品在市纪委网站、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等各大主流媒体展示,并视情况结集出版。优秀作品推荐给中央纪检监察部网站“清廉中国”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征集活动。我校的入围作品将在青岛科技大学校报等媒体上予以刊登发表。

三、作品要求

(一)新闻摄影类作品。主要反映“为民务实清廉”的生动事实和师生崇尚清廉的社会新风。图片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是系列报道。需为彩色数码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二)公益广告类作品。作品类型以平面公益广告为主,提交作品时请一并提交广告创意说明。

(三)廉政漫画类作品。手绘和电脑绘制均可。手绘作品应扫描成电子版报送。

(四)其他要求。作品应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富有内涵和感染力,体现人文关怀,以小见大,以情见长。所有图片应保存为JPEG(或JPG)、BMP格式,图片大小1M以上。本次征集只限2015年1月1日以来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若发生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参加活动的二级单位和个人负责。青岛市纪委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不支付酬金。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四、报送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二级单位筛选审定后,于8月20日之前将作品和推荐作品一览表通过电子邮件统一报送学校纪检监察室(邮箱为:kdjw@qust.edu.cn);由学校统一报送市纪委宣传部参加“廉洁青岛”作品征集活动。电子邮件主题为:青岛科技大学××××(单位名称) “廉洁青岛”征集活动作品。

附件:推荐作品一览表

纪检监察室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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