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有组织科研】体育学院与山东文旅青岛...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尤亭亭  来源:马寒  责任编辑:学生处  终审: 点击:[] 日期:2013年10月17日

各学院(部)、高密校区:

接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通知,近期开展评选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工作,望各学院部、高密校区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成果申报,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认真填写《申报表》,务必于10月23日前将参评成果原件及《申报表》报崂山校区学生处教育管理科,成果及《申报表》电子版通过网络办公报送即可。学校经评审后,将择优报送省里。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0月17日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鲁高工委通字[2013]73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不断提升学生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13年度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高校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人员,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底,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以刊号为准,不含增刊)作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论文、调查报告以及公开出版的著作,均可申请评选。在此期间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论文、著作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工作实际,立足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要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翔实,文字简洁流畅。

三、报送数量

在校生1万人以下的院校限报论文3篇、著作1部;1-2万人的院校限报论文5篇、著作3部;2-3万人的院校限报论文8篇、著作5部;3万人以上的院校限报论文10篇、著作6部。

四、组织实施

1.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组织好申报评选推荐工作。参评的论文、著作原件及申报表要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学生工作主管部门初评并排序,审核盖章后报送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秘书处(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邮编250100,电话:0531-88364798,88366171,联系人:崔杨、张伟),逾期不予受理。

2.各高校要严格遵循评选要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若有抄袭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三年内参评资格。

3.省委高校工委与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将组织专家,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评选,并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评论文、著作申报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3年9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关闭

0
新闻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科大要闻
综合新闻
焦点图志

友情链接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