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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拔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李鲲鹏  责任编辑:教务处  终审: 点击:[] 日期:2012年09月03日

各学院(部)

根据青科大字[2006]207号《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培养拔尖学生的若干规定>(修订稿)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进行2011-2012学年拔尖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级和2011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的标准及选拔办法

按青科大字[2006]207号《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培养拔尖学生的若干规定>(修订稿)的通知>》执行。

三、评选条件

2011级学生一学年内两个学期所有必修课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3%;2010级学生一学年内两个学期除大学英语(综合英语)不得低于75分外,其余所有必修课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且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3%。

四、名额要求

各学院(部)推荐的名额,按各专业该年级人数的3%上报(不得超过3%)。

五、上报材料

被推荐的学生须认真填写《拔尖学生考察登记表》。表中的各项内容除学院(部)意见一栏手写外,其它均用计算机填写。其中4门主要课程的学习成绩:2011级按表中所列课程填写,不得随意变动课程科目;2010级学生按各学院(部)自主确定的4门主要课程填写。

各学院(部)需填写《2011-2012学年各院(部)推荐拔尖学生候选人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含电子版)请各学院(部)在9月10日之前报至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付鹏程 联系电话:88959197

E-mail: fpc@qust.edu.cn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拔尖学生考察登记表(一年级用)》

2、《青岛科技大学拔尖学生考察登记表(二年级用)》

3、《2011-2012学年各院(部)推荐拔尖学生候选人汇总表》

4、《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培养拔尖学生的若干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附件1-4 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20903143036580.doc

2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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