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带头作用,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市政府和市总工会的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推荐评选2009-2011年度青岛市劳动模范,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推进全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安全和保护人民利益,增进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善环境,保护资源,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评选要求
本次推荐评选我校共向青岛市总工会推荐2人(其中1人为一线科教人员)。报名推荐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推荐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推荐程序。
各党总支推荐人员需填写《青岛市劳动模范推荐表》,请于2012年4月5日前交到校工会5027室(联系人:王声媛 联系电话:88957789),学校按程序研究确定人选上报。
附件:《青岛市劳动模范推荐表》
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