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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对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科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李鲲鹏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11年08月30日

各学院部,校属研究所、研究中心:

201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号)精神,印发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旨在促进黄海和渤海科学开发、深化沿海地区改革开放、提升我国海洋经济综合竞争能力。为了充分发挥青岛科技大学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的作用,学校要求学校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准确把握蓝色经济区的规划重点和发展方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凝聚全校力量和共识,形成“蓝色经济、人人参与”的强大合力。

各学院部,校属研究所、研究中心要认真梳理、总结本部门的科研工作,在优化发展海洋第二产业中调整本部门科研工作的结构、转变工作方式,组织专家就涉海科研目标,组建涉海科研课题组,对蓝色经济建设中可能承担的具体任务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对接方案。尤其在围绕海洋生物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洋能源矿产业、现代海洋化工产业、海洋化学分析等方面从分发挥我校的学科优势,积极主动参与蓝色经济实体的开发、建设的探索与研究,加强与烟台、威海、青岛、日照、潍坊、东营等城市的企业技术合作参与蓝色经济的项目申报,使我校成为推动蓝色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请各学院部,校属研究所、研究中心在9月15日前将各部门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建设科技工作方案及具体的涉海项目成果简介发送至lizfengphd@qust.edu.cn。

科技处

201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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