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人事考试专家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人事考试专家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人事考试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在相关工作领域有较突出专业特长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事管理、研究工作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有较丰富考试组织工作经验的高校、中等学校教师;
(三)参加过青岛市人事局组织的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优先考虑;
(四)根据青岛市人事局要求参与人事考试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五)身体健康;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达不到职称条件要求的学科带头人或优秀中青年教师也可推荐。
二.符合条件人员认真填写《青岛市人事考试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
三、为节省报名老师时间,请各位老师于6月15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即可。
邮箱:zyjs@qust.edu.cn
联系人:刘志国
联系电话:88956896。
附件:1.
关于印发青岛市人事考试专家管理制度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191号).doc
2.
青岛市人事考试专家推荐表.doc
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0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