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有组织科研】体育学院与山东文旅青岛...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8年09月16日

各总支:

现将山东省人事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发〔2008〕6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1、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我省工作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外留学或进修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

5、在我省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

请各相关总支根据情况推荐1名人选,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学校推优领导小组从中评议推荐1名人选报省教育厅。

三、上报材料

1、《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10份,附电子版;

2、推荐的先进个人还需要提交工作照片2张(数码照片,像素500万以上);

3、审批表中的姓名必须与有效证件一致,单位性质、级别和职称职务要按照全称填写,不要简化填写。报表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4、“推荐简表”

附1、《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2、《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附3、《全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先进个人推荐简表》

材料上报时间:2008年9月17日上午12:00前

材料上报地点: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021房间)

电子邮箱:postdoc@qust.edu.cn

人事处

2008年9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县级市市长助理的通知》的通知

关闭

0
新闻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科大要闻
综合新闻
焦点图志

友情链接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