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为听取部、处、室汇报,学校决定成立两个听取汇报工作小组,特此通知:
第一组:高 青 苏同岭 王文哲 徐学增 李庆领
第二组:马连湘 王瑞芳 韩兆会 刘光烨 张淑华
汇报顺序
| 时间
| 第一组(5004会议室)
| 第二组(4004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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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午
| 8:00--8:40
| 校办(档案馆)
|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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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9:20
| 组织部
| 宣传部(新闻中心、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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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0:00
| 国际处、国际合作学院
| 教务处(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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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40
|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 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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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1:20
| 基建处
| 工会(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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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00
| 图书馆
| 研究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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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下午
| 13:30—14:10
| 人事处
|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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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4:50
| 实验设备处
| 学生工作武装(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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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15:30
| 后勤处(生活中心、物业中心)
| 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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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10
| 公安处
|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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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6:50
| 团委
| 计财处(国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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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17:30
| 企改办
| 学报(自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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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18:00
| 金湖置业办公室
|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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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与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所在组听取全部部门汇报;本部门汇报时,处级领导全部参加。
2.各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座谈不超过20分钟,请严格遵守时间。
3.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办督查信息科 电话:56388
学校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