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08年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部):
为总结我校教材建设经验,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教材的辐射、带动、示范作用,促进我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鲁教高函(2008)5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进行2008年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参加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审应符合下列范围和条件:
(一)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申报参评教材应是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三)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四)申报参评的新编教材应经过学校一届学生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五)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一)教材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进行初评后,按50%比例择优申报。
(二)2004年参加过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的教材不再参加这次申报。
(一)《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2份,并加盖院公章。
(二)聘请不少于两位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1位为非本单位专家)署名填写的推荐意见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样书2本(套)。
以上三项申报材料应分两套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并将附件1《申报书》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申报材料请于6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材中心(崂山校区南区3号楼101)。联系人:官杰,郭楠(电话:88956098 )逾期不予受理。
(一)2008年学校优秀教材奖分别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奖项。对获奖的优秀教材,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告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经学校发文公告的优秀教材,学校将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参加“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
(三)学校对“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编著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一)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评审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三)2002年以来已获得学校或其他部、委级、学校奖励的教材(不包括被列入“十一五”规划教材的教材)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如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四)请各学院认真汇总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02至200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审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2008年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附件2至附件4纸质材料请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