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2007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将于六月份进行。为做好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按照《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组织好本校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鉴定(或结题)的科技成果及发表出版的论文或著作。
二、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如第一署名人系我省高校以外人员,在其出具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可由第二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填表时成果署名顺序不变。
三、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一律整体申报,不受理其中的单卷或单篇成果。作为整体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真正有机联系的系统的研究成果。
四、今年申报参评的成果,须填写《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或《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类)》一式3份,并附件3份。有关表格可从省厅科研处网站(http://kyxw.sdpec.edu.cn)下载。申报书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连同所有附件一起左侧装订成册并要求不加封皮。各校所报材料一概不退还。
五、今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继续采取限额申报和自由申报两种形式。限额申报的项目要求各高校要进行评审,自由申报的项目学校要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与限额申报的项目一并报我厅。省厅将对自由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
六、在报送评审书和成果的同时,并将电子版1份发送到:liuymbb@qust.edu.cn。涉密级的科研课题按保密规定报送申报材料。
七、附件材料包括: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1份)。
2、应用证明(原件1份)。
3、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5、论文复印件。
6、著作原件。
八、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5月21日;报送地点:四方校区1号楼122室。
联系人:刘玉梅 联系电话: 84022918
九、注意事项
(一) 学科评审组和学科分类一定要写明确;
(二) 装订成册时要把所有的附件一起装订成册,并要求不加任何封皮,不用袋装;
(三) 成果来源是指在哪里立过项;
(四) 未尽事宜可与科研处刘玉梅联系。
附件1: 申报材料学科划分
附件2: 青岛科技大学科研成果奖限额申报数额表
附件1:申报材料学科划分
人文社科奖
| 哲学
| 自然科学奖
| 材料工程
|
人文社科奖
| 法学
| 自然科学奖
| 地学
|
人文社科奖
| 经济学
| 自然科学奖
| 化学
|
人文社科奖
| 文学
| 自然科学奖
| 基础医学
|
人文社科奖
| 历史学
| 自然科学奖
| 临床医学
|
人文社科奖
| 教育学
| 自然科学奖
| 生物学
|
人文社科奖
| 管理学
| 自然科学奖
| 农学
|
|
| 自然科学奖
| 数学
|
|
| 自然科学奖
| 物理学
|
|
| 自然科学奖
| 信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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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科研成果奖申报数额表
附件3: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自然科学版)点击下载
附件4: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人文社科版)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