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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来源:  编辑: 点击:[] 日期:2005年02月28日

各学院、系、部、研究所:

为做好2005年度青岛市科学奖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科学技术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申报奖励的程序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科学技术功勋奖:受理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市自然科学奖:受理以近年来的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与创新为核心的科技成就,主要研究成果发表一年以上。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鉴定的科技成果。

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受理近年来对我市经济、科技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律为A4开本竖装,附件与申报书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不另加封面。

(1)采用书面材料方式申报。按申报奖种分别填写《青岛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推荐书》、《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适用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将其内容录入《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推荐书(申报书)的书面材料由该软件系统打印出来。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自然科学理论成果可以由推荐单位推荐,也可以由5名以上专家推荐,专家推荐需独立填写推荐意见。

(3)应用证明。

(4)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6)主要研究实验报告。

上述材料(1)—(6)按序依次装订成册,共计2套材料。请予2005年3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项需交纳评审费300元。申报所需软件《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从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qdstc.gov.cn/department/pro/download.htm)科技成果处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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