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期集中开展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教学院(部)推行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压实工作责任。为便于工作开展,各部门指定一名政治可靠、熟悉业务、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员,并报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认真组织,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更新及时
信息公开网站(https://xxgk.qust.edu.cn/)是学校汇总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的官方平台,各部门应按照《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目录》(附件2),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做好相关栏目的信息更新工作。信息公开应做到全面客观、内容丰富、数据准确,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及内部信息不主动公开。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于2020年10月27日前将《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综合服务楼5008),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956333
附件:1.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信息统计表
2.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目录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